我以个人的经验来说:在研究是否买入一只新股票的时候,如果发现基本面和业绩是不错的,我会往往变得更兴奋,恨不得立即购入它、持有它。这种情绪应该就是:冲动!
因为我管理的是个人的组合,没有顾问、或旁人给予“旁观者清”的建议和意见。因此,我只能依靠自己或系统了。为了更加理性的管理,我打算开始“强制”设定一套“冷静期”的机制,给自己。
在做出金融决策时,尤其是涉及长期承诺的投资产品(股票),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可能会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。这就是“冷静期”的意义所在——它本来是为金融产品消费者设置的一道保护机制。我认为实施在股票交易上亦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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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冷静期?
冷静期是(法律)规定的一段时间,在此期间,投资者可以取消购买某些金融产品(如单位信托基金或保险计划),无需支付任何罚款或费用。在马来西亚,单位信托基金的冷静期通常为6个工作日,从基金公司收到申请之日开始计算。
冷静期的目的是什么?
冷静期的设立有以下几个关键目的:
I)保护消费者免于冲动决策 ~~ 金融产品往往复杂,冷静期让投资者有时间重新审视产品条款、风险和适配性。
II)防止误导性销售和压力营销 ~~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缓冲区,避免受到销售人员的过度推销或误导。
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(SC)明确规定单位信托基金必须提供冷静期,其他国家如英国、新加坡和澳大利亚也有类似规定,通常为7至14天不等。此外,行为金融学研究表明,在给予反思时间的情况下,消费者的决策质量会显著提升。
“冷静期能有效减少购买后悔,并提升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的长期满意度。” —— HRMARS 法律评论
投资者在冷静期应该做什么?
1)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
2)比较其他替代方案,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
3)如有需要,寻求独立财务建议
4)结合自身长期财务目标进行判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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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了上面的讯息与解说后,这里为自己设定的冷静期机制如下:
对于第一次买入股票>>>
第一笔交易:不可投入超过拨备资金的20%
冷静期:7天(从第一笔交易开始)
在冷静期的期间:
~不可~:暂时不可以做第二笔交易
~可以~:如果后悔买入了,可以在冷静期内,卖掉股票。
在7天冷静期结束之后:若不后悔,可以如常买卖股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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